記者游承霖/桃園報導
北部一名就讀中醫系的李姓男大生,從2016年起至2018年間,竟3度趁2名女同學不注意時,由上而下偷拍同學乳溝及衣內風光,並將照片上傳到Twitter 社群網站平台上,2名同學長期觀察李男,認為他行為有異,報警處理後,趁李男疑似又想持手機拍攝另名女同學時將他逮捕,桃園地院法官審理後,依散布猥褻影像罪嫌,判處他3月15日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並予以緩刑2年;而李男也因此案遭學校退學。
判決指出,李男與2名被害女子是北部某大學中醫系同學,豈料,李男竟在2016年至2018年6月8日間,3度以手機由上而下,拍攝2名女同學衣服內胸部等隱私部位,事後更將照片上傳到Twitter 社群網站平台上,供他人觀覽。
周邊女同學長期觀察,認為李男行為有異,2018年6月20日下午,趁他又持手機疑似準備要再度犯案拍攝女同學不雅照時,報警逮人,當場查扣他所持的智慧型手機,事後循線找到該Twitter 網站,認為他上傳的照片就是自己,於是憤而報警提告。
李男起先雖坦承偷拍2名女同學,但否認散佈照片,辯稱只是用來作為私人紀錄,有設定帳號保護功能,其他人無法搜尋到該專頁,在法院準備程序時這才幡然醒悟,坦認全盤犯行。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李男散布猥褻影像,破壞社會善良風俗,並造成2女同學心理創傷,影響生活甚鉅,考量他已與被害人達成調解並以履行完畢,經親歷本案偵查、審理程序、科處,信無再犯之虞,因此依散布猥褻影像罪嫌,判處他3月15日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並予以緩刑2年。可上訴;而李男也因本案及相關案件,遭學校退學。
▲李男涉嫌偷拍2女同學不雅照散佈在網路上,遭判刑3年10日,緩刑2年。(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