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施姓武術老師,先前在網路上假扮成女性,將少女小萱(化名)拐到摩鐵後,不但強行硬上得逞,還拍攝兩人性愛影片,甚至模仿SM情節,要求小萱自稱:「我最騷!我最欠×!」,更恐嚇對方不准報案,否則將會公開性愛影片;士林地院依強制性交等罪判施男10年徒刑,恐嚇罪部分則判5月徒刑;施男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予以駁回。
檢警調查,施男曾在多所幼兒園、國小、國中及私立文教機構擔任武術老師;去年5月間,施男在IG上假裝是高職生,並化名為「林成恩」,進而結識15歲的小萱,當他得知對方喜歡女生後,遂謊稱介紹妹妹「林語晨」與之認識,施男便以「林語晨」身分傳訊給小萱,兩人說好要去開房間。
去年7月4日上午9時許,小萱依約來到旅館房間,卻只看到施男坐在房內,立刻質問對方身分,施男則以「我是林語晨的朋友」、「林語晨快到了」等話語帶過,小萱便坐在床邊滑手機;施男隨上前強脫小萱褲子,又見對方欲打電話求救,他立刻搶走小萱手機,並摀住她的嘴巴強行英硬上得逞。
▲施姓武術老師假冒女性拐騙少女到摩鐵再強行硬上得逞。(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不僅如此,施男為了滿足自己性慾,還模仿SM影片橋段,要求小萱自稱:「我最騷!我最欠×!」;施男為了避免東窗事發,還出言恐嚇小萱:「如果妳敢報警,我就公開影片,妳應該知道後果會怎樣!」;事後小萱向母親訴苦,全案才得以曝光。
一審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以強暴使少年被拍攝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重判施男10年徒刑;另外,恐嚇罪部分則判5月徒刑;施男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亦無不當,予以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