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就讀某大學男子「阿文」(化名),2018年3月間,他邀女同學「小娟」(化名)至住處一起寫課業報告,沒想到他外出買飲料給小娟喝時,竟趁機將FM2與不明催情藥摻在飲料內,小娟喝下後陷入昏迷遭阿文性侵得逞。台南高分院審理後,判阿文7年10個月有期徒刑,另須賠償小娟120萬元,全案定讞。
▲台南高分院審理後,判阿文7年10個月有期徒刑,另須賠償小娟120萬元,全案定讞。(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阿文與小娟是同學關係,2人相約於2018年3月27日到她位於台南市的住處寫課業報告,期間小娟覺得口渴,阿文外出買飲料,沒想到他利用買飲料的時機,暗中把準備好的3級毒品FM2藥丸與成分不明的催情藥摻進飲料裡。
小娟喝下後不久覺得頭暈、上床休息隨即陷入昏迷,同日下午4時許,阿文見小娟藥物發作、無法反抗情形下,竟大膽伸手撫摸小娟的胸部,性侵小娟得逞,小娟當晚醒來驚覺有異、隔天到醫院檢驗,驗出體內有FM2代謝物與安非他命陽性反應,憤而對阿文提告。
台南高分院審理時,阿文坦承犯行,法官審酌阿文至今未與小娟和解,因此依藥劑強制性交等罪嫌,判阿文7年10個月有期徒刑,另須賠償小娟120萬元,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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