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2015年12月間,一名任職於新北市某國中的男教師,涉嫌在研究室裡,2度對年僅14歲的男學生下手猥褻,事件曝光後,被通報到新北市教育局,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對未滿16歲之人猥褻罪嫌,將該名男教師起訴。
▲男教師涉嫌2度猥褻男學生。(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自由》報導,當時男教師涉嫌在研究室,動手猥褻男學生下體,之後被害人因恐慌害怕,遲遲隱忍沒說出來,沒想到隔年12月,該名男教師竟又動手伸狼爪,在研究室廁所猥褻被害人,男學生忍無可忍,因此通報學校、案件因此被揭發。檢方調查後,依據男教師的自白,及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開會資料等等,認定該教師涉嫌猥褻,因法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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