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吳姓男子,涉嫌以8千元代價,3度誘騙15歲少女「小雯」(化名)與他性交易,事後卻以「未獲滿足」為由,只願支付2千元給小雯,甚至還誆騙小雯以匯款卻沒給錢,案經中壢警方執行網路巡邏時,將吳男查獲送辦。桃園地檢署全案偵結,今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將吳男起訴。
▲小雯遭吳男誆騙性交易,每次8千她僅拿到2千元。(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起訴書指出,41歲吳姓男子去年4月15日,他明知少女小雯未滿16歲,卻佯稱願意以8千元代價與小雯進行性交易,小雯同意後,2人前往平鎮區一處汽車旅館發生關係,但吳男卻事後以「未獲滿足」為由,只支付2千元給小雯,小雯只能無奈接受。
吳男10天後,再度使用相同手法,誘騙小雯與他第2度發生性關係,事後他仍然只支付小雯2千元,且吳男第3度約小雯性交易時,他甚至還要求拍攝胸部特寫照片傳送給他,2人發生關係後,吳男事後以匯款為由,結果根本沒有給小雯一毛錢。
整起案件,在中壢警方執行網路巡邏時,將吳男查獲才曝光,警方還在吳男身上發現安非他命的殘渣袋。桃園地檢署審理後全案偵結,今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將吳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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