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男把外遇的發票留下做紀念,被妻子發現後成為通姦鐵證(圖/百度百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怎麼會有人劈腿後,將小三「愛的發票」留下來做紀念而成為外遇鐵證呢?新竹有名林姓男子特別喜歡與潘姓小三在摩鐵辦事,還將半年以來去摩鐵的50張發票全部流下來記帳、對獎、做紀念,但沒想到這些「愛的證物」被妻子發現後,也成為了通姦的證據,讓妻子憤而告上法院。
根據《自由時報》,檢方調查,小三潘女明明知道林男已婚,仍從去年7月至12月期間多次與林男到新竹的薇閣汽車旅館開房間,而林男每次與潘女辦事後,都會將發票留下來對獎、記帳,就算沒中獎也都留著做紀念,沒想到卻成為通姦的鐵證。
林男的妻子在丈夫衣服口袋中發現有這些至薇閣消費的發票,在妻子的逼問下林男才坦承與潘女至摩鐵發生性關係,林妻得知後便要他把去薇閣做愛的發票全數交出,結果發票竟有50張之多,這些發票如同林妻心中的50道陰影,憤而告丈夫與小三兩人妨害家庭。
為什麼是陰影呢?根據檢方調查,其實小三早在前年與林男至摩鐵床戰,當時也被林妻抓到,但事後兩人不僅表達悔意,也保證絕對不會碰面,林妻便心軟撤告,但心中仍有陰影,沒想到丈夫竟對小三難以忘懷,去年更是與小三至薇閣達50多次,讓林妻痛下決定,這回要告到底。
但小三潘女卻說林妻同意林男與她交往,因為她曾透過LINE向林妻表示正在與她老公交往,而林妻當下也沒有反對;但檢方認為這僅能證明林妻「知道」,不代表林妻同意兩人發生關係。此外,這對話是在林妻撤回告訴的「前案」終結前,但兩人在前案終結後仍持續通姦,讓林妻憤而提告,檢方認為通姦事證明確,依妨害家庭罪嫌起訴林男與潘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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