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北報導
一名24歲的蘇姓女子,未婚生子的她因工作不便親餵母奶,想停餵1歲3個月兒子母奶改喝奶粉,沒想到兒子拒絕、哭鬧,她暴怒之下竟拿棍子、皮帶毆打小孩,造成全身多處瘀傷、右額骨骨折、急性硬腦膜下出血(顱內出血),阿嬤將外孫送醫後,診斷出發展遲緩,整件事情才曝光。法官一審依重傷害罪判蘇女5年半,二審認為幼兒恢復狀況佳,依傷害罪改判3年6個月有期徒刑,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
▲蘇女虐打1歲男嬰,法官判3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定讞。(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從事服務業24歲的蘇女,未婚產子後,因工作忙碌,不方便親餵母奶,想讓僅1歲3個月幼子提早斷奶,改喝奶粉或副食品,但兒子不吃還哭鬧不配合,蘇女一氣之下持棍棒、皮帶抽打兒子。
2015年12月25日,蘇女將兒子帶回娘家照顧,蘇母發覺外孫全身瘀青,不時嘔吐,帶往醫院就診,醫院發現嬰兒的右側頂骨有明顯硬腦膜下出血,雙側視網膜也有出血,加上全身多處瘀傷,院方立即啟動兒虐防治機制,整起事件才因而曝光,蘇女則遭送辦。
一審法官認為,蘇女應知1歲3個月兒子發育未成熟,打到頭極可能重傷,依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重傷罪,重判5年半有期徒刑,蘇女上訴,二審法官認為,幼兒恢復狀況佳,因此依傷害罪改判3年6個月有期徒刑,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判決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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