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張家寧報導
桃園一名19歲的彭姓男子於去年間,要求13歲簡姓少女帶幾個會玩的女生一起同樂,一群人到另名14歲郭姓友人的住處中玩樂,期間9名男女一同吸食笑氣,而彭男更不顧少女拒絕,對一名就讀小六的小女生伸出狼爪,一夜性侵多達3次。對此,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審理該案,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
▲小六女遭男子一夜性侵三次。(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起訴指出,彭男因簡女想要借車有求於他,便要求簡女在連假期間帶女生出來玩樂,沒想到彭男卻趁著受害少女獨自在房間時,不顧對方反對照樣伸出狼爪,少女慘遭性侵後,立刻跑到其他房間向朋友訴苦。
不料,彭男食髓知味,打給簡女稱,要是不找一名女生來陪他就不願出借車子,簡女只好要求在場的女生幫忙,而受害女最後竟又被送到彭男房間,遭到2度性侵後還拿毛巾擦掉少女身上的證據,直到早上彭男又要求「上班前再來一次」,三度性侵少女得逞。
最後,受害少女的媽媽帶著女兒前往警局報案,彭男則否認犯行;而同樣在現場的郭男則是前後證詞反覆,直到最後才坦承大家一起吸笑氣,檢方最後依被害少女及在場人證詞等證據,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將彭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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