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新北市新店一名社區管委會林姓總幹事,被控趁女派遣工正在清掃社區時,強吻、襲胸,還強行撫摸下體。檢方將林男依強制猥褻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林男已有深切悔意,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月、拘役50天,均得緩刑3年,需服50小時義務勞務。
▲林姓社區總幹事大膽對女派遣工上下其手,讓女子超級崩潰。(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被害的女子為清潔公司派駐社區的派遣工,2012年10月間某日,女子正在打掃社區,林男以監督工作為由,先是尾隨女子,接著趁機在安全梯間強吻,將手伸入女子的內衣裡揉抓胸部,甚至壓著女子靠牆,強行撫摸女子的下體。
女子原本不敢吭聲,沒想到第2天再到社區打掃,就在大樓頂拔除雜草時,遭林男自後方伸手向前抓揉胸部。接連2天遭性侵害,女子忍無可忍向警方報案並且提告。
案件偵辦期間,林男一度拒絕出庭,直到被地檢署發布通緝,才被警方逮捕。對於自己荒唐的行徑,林男坦承襲胸,但否認撫摸下體、強吻,不過檢方勘驗電梯內監視器畫面,清楚可見林男種種行徑,且女子隔日便報案,因此將林男起訴。
法官考量,林男坦承犯案,且對造成女子心理受創,感到相當抱歉,依強制猥褻罪,判決林男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又犯性騷擾罪,判處50天拘役,也得易科罰金,2罪均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於判決確定日起算1年內,服義務勞務5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