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二段一處公寓,2017年底遭人縱火,造成4、5樓出租套房9名房客因逃生不及葬身火場,涉嫌縱火男子李國輝,一、二審法院均依殺人罪判處死刑,高院更一審審理中;被害者家屬事後也控告連姓女房東涉嫌過失致死,新北地檢署審理後,認為連女未做好消防安全把關,今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她起訴。
▲李國輝縱火害9人命喪火窟。(圖/資料畫面)
▲法官認為連姓女房東有疏失,今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她起訴。(圖/資料畫面)
檢警調查,涉嫌縱火男子李國輝,有施用安非他命惡習,因認為自己與前女友的情感糾紛變成朋友間的笑話,所以多次縱火報復,他前2次經旁人阻止而未釀死傷,但2017年11月22日以汽油縱火,火勢一發不可收拾,最後釀9死悲劇,其中還包括1名租在套房的警察,法院一、二審均依殺人罪判處李國輝死刑,目前高院更一審審理中。
縱火案造成9死意外,有家屬發現出租套房是事後二次施工隔間而成,通道狹窄不易逃生,出入鐵門也不具防火功效,認為連姓女房東母子未盡安全管理責任,提告2人過失致死罪。
新北地檢署審理後,認為連姓女房東2015年購得公寓時,明知出租套房是違章建築,也未經消防安檢許可,持續將套房出租給房客,對房客死亡結果有一定過失責任,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她起訴。其子因是名義負責人,偵結後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