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台南53歲張姓男子,出獄後找不到工作,2019年12月30日竟持剪刀,闖進歸仁區某間彩券行,搶走4萬元現金與516張刮刮樂,隨後躲在永康區賓館中刮了136張,僅得1萬多元的彩金。張男認為自己運氣不好,因此外出覓食,就被追查的警方逮捕歸案。張男應訊時坦承犯行,近期台南地檢署審結,判張男7年10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男2007年因強盜案,被判11年2年徒刑,後來因縮短刑期,2018年8月1日執行完畢出獄,但張男卻一直到不到工作,也沒有固定的住所,張男才決定在2019年12月30日晚間7時許,到歸仁區某間彩券行,以剪刀行搶。
▲張男用剪刀指向陳女,並說:「我只要錢」。(圖/翻攝自Pixabay)
張男以剪刀指向值班的陳姓女店員說:「我只要錢」,並命令陳女走進店內廁所。隨後張男搜刮櫃台內的各式彩券共516張(價值10萬3200元)及收銀機內的3萬9700元,還順便取走陳女機車鑰匙,騎陳女機車逃跑。陳女發現張男離開後,立即報警。
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循線追蹤,歷時4小時的追查,2019年12月30日晚間11時20分,發現張男出現在東區中華東與小東路口,上前壓制,與張男扭打在地,警方最後將張男當街逮捕,查扣機車、現金與刮刮樂,警方領著張男到永康區某賓館搜索,查獲還未刮的刮刮樂與陳男作案衣物,而作案剪刀已經被張男丟棄。經過警方統計,追回現金2萬9500元,380張未刮的刮刮樂,有136張已經被張男刮開。
▲張男刮了136張刮刮樂,只獲的1萬多元的彩金,最大獎才1500元彩金(示意圖/翻攝自台灣彩券官網)
張男應訊時坦言,因為快要過年,卻沒錢用,才會心生歹念行搶;張男表示,因為刮出的最大獎僅1500元彩金,覺得手氣差,才會騎車外出買宵夜,沒想到被員警發現。台南地院認為,雖然張男的行為不良,不但因為自身經濟狀況不佳就行搶,除了造成業者的損失,還讓陳女心生恐懼,不過念及張男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行搶手段平和,所搶得財物部分已追回,依法量處7年10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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