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年約50多歲男子「阿明」(化名),他離婚後與就讀國中的女兒同住,2016年2月起趁就讀國中的女兒熟睡時,用手指性侵得逞,女兒醒來發現是爸爸,又驚又怕只好翻身裝睡,事後因擔心父親不養她所以將事情隱匿起來,最後因阿明再次伸狼爪,女兒受不了向同學透露事情經過,整起事件才曝光。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對少女乘機性交、猥褻罪合併判阿明4年2個月有期徒刑。
▲阿明性侵國中女兒,法官依對少女乘機性交、猥褻罪合併判他4年2個月有期徒刑。(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年約50歲「阿明」(化名)離婚多年,女兒原本跟母親同住高雄,直到學齡後到新北就讀小學才改與阿明同住板橋,沒想到阿明竟2度趁女兒熟睡,利用手指性侵得逞。
女兒擔心事後父親不照顧她,因而選擇隱忍。直到同年7月11日,阿明再次對女兒伸狼爪襲胸,女兒再翻身裝睡,順勢撥開父親的手,阿明才停止淫行。
數日後女兒向同學哭訴受辱經過,還說「想死」,最後在同學勸告下轉告母親並報警,社工立即介入安排她改跟母親同住。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對少女乘機性交、猥褻罪合併判阿明4年2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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