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北報導
網路化名「穆川申」38歲蔡姓男子,因拍攝大尺度情慾照爆紅,但因事情鬧大,檢方偵辦後,法官依圖利使人為性交或猥褻罪判他10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他不滿提起上訴,北院今天傳喚他出庭,他向法官請求輕判,希望能減少罰金「留錢買冰箱給媽媽」,並稱負債百萬,最後卻因「想讓人生重新開始」放棄上訴。
▲穆川申今天出庭後放棄上訴。(圖/民眾提供)
蔡男於2017年間舉辦6場群交趴,法官各判2到4個月不等刑期,6罪共計19個月徒刑、合併執行10個月;二審法官認為,一審判刑合理,甚至有部分罪刑,僅判最輕的2個月刑期,若蔡男堅持上訴,除了跑法院程序外,結果也未必能輕判,蔡男幾經考慮後,當庭放棄上訴。
蔡男結束庭訊後受訪表示,他在事件爆發前,從事婚禮拍攝收入穩定,拍攝色情作品是為了興趣,向參加者收錢只是要支付場地費、沒有營利,事件爆發至今2年,他沒有穩定收入,對外還有百萬債務,目前在網路賣成人用品賺錢還債。
蔡男說,母親節就快到了,原本想幫母親換個冰箱,無奈負債加上罰金,才讓他想說上訴「拚拚看」,最後獲知減刑機會不高,「想讓人生重新開始」才放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