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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情復燃!妻與前男友八度摩鐵嘿咻 綠帽夫卻告不贏

記者楊忠翰/苗栗報導

苗栗縣1名人夫阿豪(化名),先前查看妻子手機,驚見她與陳姓前男友曖昧對話,2人不但八度前往旅館約會,還有妻子披床單露肩照片,他憤而提告陳男妨害家庭;陳男供稱,他以為前女友是單親媽媽,法官認為阿豪妻子隱瞞已婚身分,因此予以陳男不起訴處分;阿豪再提告求償100萬元,民庭法官同樣認為陳男無過失,因此駁回阿豪之訴。

檢警調查,2018年6月間,阿豪在家查看妻子手機,驚見他與陳男有許多曖昧對話,2人還到新竹、苗栗等8間旅館約會,妻子還被拍下披床單裸露肩膀照片,阿豪不滿被戴綠帽,憤而提告2人妨害家庭,但事後又對妻子撤告。

陳男應訊時供稱,阿豪妻子是他的前女友,兩人一直分分合合,後來前女友告知懷孕一事,他也收到對方寄來的彌月蛋糕,而且包裝上面並無夫妻聯名的謝卡,所以他一直以為對方是單親媽媽;陳男還說,前女友陸續傳送小孩照片給他,他也覺得小孩很可愛,才與對方逐漸恢復感情,而且他與前女友通話時間很自由,因此從未懷疑過對方已經結婚。

▲陳男八度與前女友到摩鐵約會,對方丈夫氣憤提告。(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陳男表示,他與前女友確實八度約在賓館碰面,但兩人並未發生性行為,2人現在是純友誼;阿豪妻子亦證稱,她並未告知陳男已經結婚的事實,而且她與丈夫只有辦理結婚登記,並無公開宴客等儀式,朋友也以為她是單親媽媽。

檢方認為,阿豪未經妻子同意,擅自拿取對方手機取證,已屬非法取證行為,證據能力已有疑慮,加上陳男與阿豪妻子所言相符,2人長達8個月LINE對話記錄,阿豪妻子從未有提及丈夫,倘若陳男得知前女友是有夫之婦,2人理應相互提醒,藉以避免偷情被抓包,認定陳男所言可信,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阿豪再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民庭法官根據雙方陳述等證據,認定阿豪並無證據證明陳男知悉前女友為人妻,即使陳男與前女友有曖昧對話,兩人還約在飯店房間見面,仍屬無故意或過失,意即未侵害阿豪配偶權,因此判陳男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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