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好不容易看到想要的房子,也下了「斡旋金」卻買不到房?屋比房屋總監陳傑鳴指出,其實「下斡旋」後,買賣雙方價格兜不妥是常有的事情,對於首購族而言可能比較新鮮,不過也不用過於在意,10個首購族第一次「下斡旋」,如果能成功1個就已經相當厲害。
▲「下斡旋」與簽訂「要約書」相同,是買方委託仲介的一項動作,價金若談不妥合約則自動失效。(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斡旋金」指的是當購屋者看到喜歡的房子後,先繳交約10萬元或房屋總價2%的金額,做為展示買屋誠意的做法,倘若房屋成交,這筆金額將直接成為買賣價金,若未談成,則可退回買方。其實與「要約書」效力相同,就是買方委託仲介,協商房屋買賣價金的一個動作。
▲首購族常想找到「俗擱大碗」的房子,第一次下斡旋通常很難成交。(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陳傑鳴表示,現在房屋動輒千萬,對於購屋族而言,都想找到「俗擱大碗」的房子;屋主心態則通常相反,都想要賣的越高越好。雙方觀念屬於對立狀態,只要價格兜不妥,就會立馬破局。
而首購族而言,由於缺乏購屋經驗,時常誤判自己擁有的籌碼可買到的房子,例如能力範圍約可買800萬元公寓,卻不斷看著1,200萬元華廈,這樣的事情在買賣過程每天不斷上演著。
▲實務經驗上,10個首購族中,若有1個第一次下斡就成功,已經相當厲害。(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當然稱職的房仲依舊會不厭其煩的帶看、介紹,不過由於首購族出價時常不夠精準,誤判屋主願意讓價的極限,就很容易第一次下斡旋就失手,依照實務經驗,10個首購族中,有1個成功就很厲害了。
陳傑鳴說,不過首購族也不用氣餒,畢竟出價跟看屋一樣需要經驗,建議買屋不要直接尋找房仲,而是先上網利用內政部實價登錄,以及售屋網站平台比價了解行情,當然屋主中仍不乏高估自己房價的人,慢慢找尋總會有找到自己想要的房子,且價位理想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