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花蓮報導
前花蓮縣長、現任立法委員傅崐萁被控炒作凱聚、昱成、長億和華隆公司股票,最高法院本月14日駁回上訴,判刑2年10月定讞,傅崐萁確定將入獄,原預計本周執行,但傅崐萁卻表示希望延後執行,將會請律師儘速具狀聲請;而地檢署也將在收到聲請狀後,考量聲請事由依法辦理。
傅崐萁住居所雖在台北,但因其戶籍地在花蓮,為此行文花蓮囑託執行。花蓮地檢署今日表示,有關傅崐萁傳喚到案執行時間,原訂本週執行,15日已將傳票派送達傅崐萁本人,但他口頭表示將聲請延後執行,地檢署要求盡速具狀聲請。
花蓮地檢署表示,待收到具狀後,將視提出聲請理由依法審酌,若准延後,將會立刻召開擬定下一次執行日期並發傳票,原則上日期會訂在10天之內。
▲前花蓮縣長、現任立法委員傅崐萁。(圖/記者林恩如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