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國民黨榮譽副主席蔣孝嚴日前被爆料,收了吳姓台商3000萬元台幣後卻「拿錢不辦事」,沒有幫忙疏通中國官員。蔣孝嚴認為所述非事實且損害名譽,提告求償10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28日宣判,判決吳男勝訴免賠,全案可上訴。
▲蔣孝嚴不滿被台商爆料「拿錢不辦事」,求償1000萬。(圖/資料畫面)
根據判決,吳姓台商曾於2017年11月間,遭中國安徽省公安限制出境,吳男的林姓女秘書遂透過自稱「中國台商發展促進協會」財務長鳳錦汶介紹,認識蔣孝嚴與辦公室主任詹清池,2人見面後,吳男與鳳錦汶達成協議,吳男以3150萬元,約人民幣700萬元委託協助處理境管事宜。吳男因此匯款給鳳錦汶,鳳錦汶開立本票當擔保,另交付詹清池100萬元捐款。
同年12月間,雙方在安徽合肥會面,蔣孝嚴當場打電話給淮北黃姓書記,請其協助處理,並撰寫陳情信給予安徽省長及省市委書記。最後吳男因自行繳納人民幣4000萬元給中國官方,才獲得解除境管,返回台灣。
吳男不滿收錢卻沒有完成委託,還得自己掏錢,向詹清池抱怨,詹男因此帶著100萬元欲還給吳男,並偕同鳳錦汶和吳男一起會談。事後吳男將會談等資料向媒體揭露,引發社會輿論熱議「拿錢不辦事」,蔣孝嚴認為名譽受損,因此向吳男提告求償1000萬元,並要求在4大報刊登道歉啟事。
法官認為,媒體使用的標題、內容等是依據吳男提供的資料所撰寫,縱使吳男陳述的內容,可讓3150萬元和「協助處理境管事宜」連結,也是基於主觀確信真實,為可受公評之事表達意見,屬於善意言論,無故意不法侵害蔣孝嚴名譽權的行為,因此求償無理由,判決吳男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