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新竹一名黎姓婦人不滿前夫與其他女子過從甚密,竟大發醋勁,誘惑前夫與她行房後,以剪刀剪斷前夫的「命根子」,丟進馬桶裡沖掉「我得不到的,沒有人能得到」。一審黎婦被依重傷害罪,判處8年有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宣判,駁回上訴,依舊重判8年有期徒刑。
▲黎姓婦人先誘前夫與她發生性關係,卻趁機剪斷前夫的生殖器。(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黎姓婦人於2019年7月間,與前夫陳姓男子離婚,卻不滿陳男與其他女子過從甚密,7月24日晚間,邀約陳男到她的住處重溫舊夢,沒想到黎婦趁機以剪刀剪斷陳男的生殖器,還朝陳男身上潑鹽酸。
就在陳男大喊疼痛時,黎婦將剪下來的生殖器丟進馬桶裡沖掉,警方到場,黎婦竟表示「是我殺了人」、「我得不到的,別人也別想要得到!」
新竹地檢署將黎婦依殺人未遂等罪起訴,新竹地方法院則認為,黎婦沒有致人於死的意圖,改依重傷害罪,將黎婦判處8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