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新竹一名李姓人妻今年初發現張姓丈夫常藉故工作早出晚歸而查覺有異,某天查看丈夫的手機時,發現他與另一名張姓女子的鹹濕對話,張女曾說:「看了就好想打砲,不覺得早上特別濕嗎?特別火熱嗎?早上有特別爽嗎」,不過最讓李女崩潰的是這句「老公~愛你!想我,7周年快樂」,憤而逼問丈夫,才知道對方在結婚3年後就和張女有染,為此李女向張女提高求償80萬,本案經新竹地院審理後,張女判賠4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李女和丈夫在2011年結婚,育有2子;李女指出,丈夫自今年1月起常以工作為由早出晚歸因此起疑,在同年3月查看丈夫的手機時,發現張女和他的對話,「如果哪天說了!那我也不是不愛你,只是不想當第三者了」、「早上沒高潮耶。晚上再來一次嗎」、「看了就好想打砲,不覺得早上特別濕嗎?特別火熱嗎?早上有特別爽嗎?」、「沒套子了阿!要讓我懷孕嗎?我不要」、「你早上爽嗎?真的嗎?為什麼沒有給我驗貨」、「那你喜歡我怎麼穿?挑性感的穿嗎?勾引的穿嗎?要騷嗎?不騷你如何硬?不騷你怎麼會用力O我」。
▲李女查看丈夫的手機,赫然發現對方和小三的鹹濕對話。(示意圖/翻攝自flickr)
更讓李女氣憤的是,張女還說:「老公~愛你!想我,七周年快樂!」、「你到底愛不愛我?真的沒有要對我負責是嗎?」、「真的愛我嗎?那你甚麼時候才要娶我」此外張女明知丈夫已婚,仍盡情談論性行為經過及交往過程。這讓李女氣得逼問丈夫,才知道對方在2014年就開始和張女交往,這結果嚴重打擊李女內心,不但每天以淚洗面,導致身體免疫系統失調必須就醫,還需服用具有強烈副作用的藥物,因此向張女求償80萬。
張女則反駁,李女沒有捉姦在床,手機的對話紀錄不能證明什麼,自己只是和李女的丈夫曖昧,只是單純聊天紓解上班壓力,並沒有交往,且李女提出的藥單也不能證明什麼。
對此新竹地院認為,張女和李女丈夫的對話極其挑逗、煽情,甚至表明約做愛,這樣的行為已經超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的範圍,足以破壞他人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程度;張女和李女丈夫毫不掩飾露骨情慾,並討論性行為過程、感受,以非一般單純同事情誼間的聊天內容,很顯然是張女的卸責之詞,綜合以上論點,法官考量到雙方社經地位,判張女需賠償李女4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