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患有中度智能障礙的A男去年9月在B男住處飲酒,見對方喝醉了,A男先騎腳踏車離開,但大約一個小時後又騎腳踏車回來,趁著對方熟睡之際將全身衣物脫掉,再趴在兩腿間替B男口交,B男睡到一辦察覺「下面濕濕的」,驚醒後大聲怒斥,A男才趕忙逃走。台中地院法官日前依乘機性交罪,判處阿雄1年6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
▲A男與B男本是朋友關係,沒想到A卻趁B熟睡之時強行口交。示意圖。(圖/資料照)
事後雙方鬧上法院,台中地院法官見A男反應異於常人,台中地院法官囑託衛生福利部草屯療養院進行精神狀態鑑定,發現A男的語言智商明顯低於操作智商,對一般社會情境的判斷能力較弱,加上案發當天有喝酒,確實可能會惡化本來就不佳的控制能力。但台中地院也認為,A男還沒有達到完全喪失辨識能力的程度。
法官認為,A男趁朋友熟睡、無法反抗之際強行脫去衣褲口交,對朋友造成相當的傷害,但考量A男坦承犯行,且雙方已經和解並賠償完畢,可見應該是真心悔悟,最後依乘機性交罪判處1年6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同時還得在判決確定後2年內向公庫支付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