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21歲香港籍馬姓男子,先前參與反送中運動,因擔心港警秋後算帳,遂與幾名同伴來台就讀大學;今年2月間,馬男與港籍女同學小萱(化名)相約逛約,卻趁對方酒醉性侵得逞;台北地檢署認為,馬男罪嫌不足,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警方曾率隊前往馬男宿舍房間搜索,當場查扣1把防暴槍。(圖/資料照)
檢警調查,去年反送中運動期間,馬男曾多次上街抗議,並與幾名夥伴結為好友,小萱亦是其中之一,後來眾人擔心被港警逮捕,遂決定結伴來台就讀大學;今年初,馬男與小萱先後到台師大僑生先修部就讀,放假時經常相約出遊,兩人交情也隨之升溫。
今年2月底,兩人前往西門町逛街吃飯,席間喝了不少酒,小萱明顯不勝酒力,馬男遂提議到旅館休息;孰料,兩人一進入旅館後,馬男頓時色心大起,強行硬上小萱得逞;小萱醒來發現被性侵,數月以來心情低落,友人察覺其異狀,經追問後始知內情,遂勸她報警處理,同年4月底,小萱才決定向警方報案。
▲馬男性侵女同學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圖/翻攝自IG)
檢警獲報後展開調查,循線前往學校找到馬男,並在他同意下查看房間,當場搜出抗議時常用的防暴槍,檢警懷疑該槍有殺傷力,遂將槍枝查扣送驗;馬男應訊時否認犯行,並辯稱兩人認識已久,發生性行為是兩情相悅;檢警歷經連月追查,認定馬男罪嫌不足,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