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苗栗報導
苗栗縣苑裡鎮一名鍾姓男子,不滿前妻跟郭姓男子疑似有曖昧,於去年8月間,揪郭男到某校園內談判,不過2人協商未果,隨即爆發口角、肢體衝突,鍾男一怒之下,竟跑回車上、拿出一把鋸子,對著手無寸鐵的郭男揮舞猛砍,郭男負傷一路逃跑,但鍾男仍緊追不捨,直到警方獲報到場,鍾男才悻悻然離去。苗栗地檢署依傷害罪起訴鍾男,案經苗栗地院審理後,依法判鍾男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1000元折算1日。
▲醋男不爽前妻搞曖昧,持鋸子砍殺情敵。(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了解,談判當時2人發生爭執,鍾男竟拿出鋸子追砍郭男,造成他全身多處受傷,頭部外傷、併頭皮撕裂傷,左側尺骨骨折,左前臂不規則撕裂傷、左上臂及左肘擦傷等,郭男先是逃到附近的便利商店,但鍾男仍不罷手,之後郭男逃到附近一處汽車修理廠、並報警處理,直到警方趕抵後,鍾男才悻悻然離去。
郭男不滿遭砍傷,憤而對鍾男提出傷害告訴,鍾男落網後,也向警方坦承犯行,經警方調監視器畫面,也確認2人衝突的經過,案經法院審理後,依法將鍾男判處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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