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新北報導
「這間廠房很便宜,要租就快!」新北市永和區一間知名麵點師傅,不僅饅頭好吃、人也老實,近日接獲不少訂單,但原本的廠房過小,欲尋找新地方拓點,透過朋友介紹的板橋房仲協尋鄰近中和廠房,豈料房仲竟介紹了一間「官司纏身但租金很便宜」的房子,讓麵點師傅不知該如何是好。
▲麵點師原本永貞路附近的廠房過小,請房仲協尋竟遇到「問題物件」。(圖/翻攝自Google Map)
麵點師傅日前向《三立新聞網》表示,根據該名房仲描述「廠房原為屋主與友人合資的印刷廠,但經營不善宣布倒閉,而友人因質疑屋主帳目不清,提告並向法院申請假扣押,所以屋主現在願意打『不定期的終身免費租約』。」
住宅消保會榮譽理事長吳翃毅指出,根據實務經驗,這間廠房的不確定性過多,倘若麵點師傅真的承租這間廠房,可能會有兩大問題產生,最終結果都是讓自己官司纏身。
▲據實務經驗,屋主應是想透過「不定期租約」阻礙法拍順利進行。(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一、倘若租約在假扣押執行前打好,法院執行法拍時,投資人看到「不定期租約」因此卻步,導致無人投標,或許這就是屋主的目的。但仍要注意,屋主與房仲想要這麼做,或許打算簽訂AB約,檯面上A約是「不定期的終身免費租約」,檯面下又打一份B約必須支付租金等。
但法官或檢察官並非笨蛋,看到過於廉價的租約,就會質疑是假契約,倘若被查報,就會涉及偽造文書罪,不僅合約無效還有可能吃上官司、賠上裝修費用。
二、倘若廠房已經被執行「假扣押」,房仲或房東就有可能打算說服租客,將合約簽訂日期偽造成「假扣押」執行之前,同樣是涉及偽造文書,若被查報,租約仍會被宣告無效,租客同樣必須面臨官司糾紛。
▲吳翃毅說,這種事情最倒楣的往往是租客,最慘的情況就是官司纏身。(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吳翃毅說,有趣的是房仲透過這種方式告知廠房情況,似乎好像也符合「盡告知義務的原則」,倘若真的承租後害租客吃上官司,上了法院要是矢口否認指導雙方簽訂A、B約,最終最倒楣的還是租客。
記者實際將可能發生情況告知麵點師傅,麵點師傅說「後來透過其他房仲協助尋找別間工廠,目前已經順利找到並等待籌備開工中,該名房仲也提醒我『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將來不會再因為這種事情猶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