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大同公司還有未曝光的違法陸資,金管會今(20)日回應,「不予置評」,僅強調若發現有任何陸資違法投資,在已掌握事證前提下,依法會來處理。
▲大同公司疑似還有未曝光的違法陸資。(示意圖/資料照)
金管會13日宣布,查獲有大陸地區人民透過新加坡金融機構投資大同股票,持股約5.87%、13萬張股票,依法開罰新台幣2500萬元,為第4度查到大同有違法陸資;但有媒體報導,大同的違法陸資不只這些,還有一位未曝光大戶。
對此,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今日回應,對外界所說情形不予置評;只要發現有陸資違法透過外資方式、身分投資台股,會透過各種管道積極蒐集事證,並就蒐集到的事實,綜合來做審酌,涉及違法投資就會依法處理。
至於13日查到的大同陸資,與前3次、狙擊大同的中國龍峰集團及龍峰集團主席任國龍是否有關係。蔡麗玲說,政府機關一切都是依法行政,就是事證來做認定,而根據目前掌握到的事證,13日查到的陸資與龍峰集團及任國龍無關。
對媒體追問,媒體報導指出的未曝光大同違法陸資,是否為現在正在調查的對象。蔡麗玲回應,有證據就會查,若有查到結果就會對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