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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連鎖火鍋店「千葉火鍋」竟違法讓員工連續上班30天,還未依規定要工讀生加班卻不給加班費,兩項違規將面臨最高40萬元罰款。
▲違法的千葉火鍋桃園尊爵館(圖/翻攝自愛評網)
到了暑假打工旺季,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展開稽查,查獲千葉火鍋桃園尊爵館讓員工連續工作一個月、例假日上班也未給加班費,兩項違規將分別罰款2萬至20萬元。
據《自由時報》報導,桃園尊爵館店長藍銘成解釋,他們是讓工讀生自己排休假,確實有員工連續上班超過7天,但並未要求員工連續工作30天。他表示是因為不了解規定才誤犯,工資已全數補發。
▲火鍋店工讀生表示:「想多賺一點錢阿!所以要上比較多班,(記者問:那怎麼可以撐一個月)對阿~我也覺得很累。」
桃市勞動局職安科長周賢平表示:「千葉火鍋這兩個部分都沒有依法來處理,我們會把違法公司的名稱公佈在打工專區的網站上。」根據勞基法規定,工作7日,其中1日必須強制休假。大型連續企業為了省小錢壓榨年輕人,卻也打壞辛苦建立的品牌名聲。
(整理:實習編輯何昭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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