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台中市1名18歲男子阿豪(化名),去年8月結識13歲女國中生小萱(化名),2人四度發生性行為,小萱擔心自己懷孕,遂委託友人購買驗孕棒,學校老師聽聞此事,主動向小萱求證,全案才得以曝光;台中地院認為,阿豪應訊時坦承犯行,並與小萱母親達成和解,遂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阿豪2年徒刑,緩刑5年。
檢警調查,去年8月間,阿豪透過臉書認識13歲的小萱,兩人進而成為男女朋友,半年內發生4次性行為,後來小萱擔心懷孕,委請友人託人購買驗孕棒,學校教師得知此事,並向小萱查證屬實後,隨即依規定通報,小萱母親氣憤提告,阿豪遭到檢方起訴。
▲台中男子與女國中生發生4次性行為遭判2年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法官認為,阿豪與小萱是一對情侶,案發時阿豪正值年輕氣盛,亦未違反小萱意願,惡性應非重大,犯後坦承犯行,並與對方母親達成和解,小萱母親同意原諒阿豪,遂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阿豪2年徒刑,緩刑5年,期間付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