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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莊塭仔圳2500人一年限搬 地政局:不搬就不給獎勵金

記者陳韋帆/新北報導

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分為2階段開發,第一區如火如荼進行,第二區也趕上腳步,即起公告重劃計畫書,並規劃1年的自動搬遷期限。新北市政府另將於110年1月6、7日舉辦重劃說明會,廣邀民眾到場了解並交換意見。

▲塭仔圳市地重劃第二階段啟動,2,500名地主限一年內搬遷。(圖/地政局提供)

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第2區東以台65快速道路為界;西以新莊區建國一路東側為界;南以縱貫鐵路北側為界;北以新莊中正路為界,總開發面積約120.8公頃。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長康秋桂指出,第二區現況以工業使用為主,區內公共設施缺乏,且部分道路窄小彎曲。未來辦理重劃後,公共設施用地有學校用地2處、公園用地4處、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4處、綠地兼道路用地10處等,另規劃2處產業專用區,打造兼具產業及居住需求的城市空間。

康秋桂表示,第二區主要坐落於新莊區5處里行政區界,地上建物約1,500間,土地所有權人達2,500餘人,因此市府規劃長達1年的自動搬遷期,方便工廠業者另覓新址自行搬遷,所有權人在110年12月前若未騰空搬離,將依法不發給自動搬遷獎勵金。

康秋桂進一步表示,第二區預計111年開工、115年完工,重劃計畫書即日起於新北市政府地政局、新莊區公所、新莊地政事務所及進行為期30天的公告。另第一區則已與工程承包商簽約,110年9月後將會開始進行工程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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