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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房仲為「趴妹仔」!竟一次挖3陷阱給賣家跳 專家說…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請房仲協助賣房結果一次掉進三大陷阱?一名網友在PTT「HOME-SALE」分享近日售屋心得,請到知名仲介售屋,結果仲介為了幫「很正的同事」,竟讓他一次掉落「買家是仲介同事父親」、「協助修繕報高價」、「未交屋完成買方即讓租屋方入住」三大陷阱。屋比房屋總監陳傑鳴表示,觀察整個售屋過程,除了感受會很差之外,針對第三項部分,恐怕已經違法,建議賣家快點做證據保全

▲賣家請知名房仲賣屋,與買家斡旋2個小時,最後竟發現買家是房仲「頗正同事的父親」。(示意圖非當事人/記者陳韋帆攝影)

彙整賣家敘述內容,賣家找了知名房仲協助售屋,房仲先得知底價後,找了買家來雙方談判2個小時,之後終於成交,後來上網查詢該房仲店面評價,意外發現裡面有個業務的「姓氏」相當特殊,就與買家相同,一查發現竟是父女,買家認為「雖然他的同事頗正,是自己也會幫她,但該名業務就讓人感覺不老實。」

▲房仲指出的漏水、換水龍頭等問題,賣方後來自己發現與事實不符,有受騙的感覺。(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交屋過程,雖然賣家已經強調是「現況交屋」,但房仲仍不斷提出,紗窗破掉、木頭地板有刮痕等問題,還說屋內有2、3塊約5*5大小的掉漆,說是壁癌,以及浴廁水龍頭流量過小,疑似漏水等問題,要賣家修繕,並協助尋找水電工,報價7,500元。

賣家後來決定自行找水電工,意外的找到同一個師傅,卻沒想到師傅說「7,500元是全套換掉的價錢,單換水龍頭1,500元即可。」最終師傅僅通了通水管,收了500元就解決流量小的問題,同時指出「房仲指出漏水的地方」並非漏水,僅是下方有熱水壺,因沸騰時有水氣,長久以來導致油漆剝落。

▲尚未完成交屋,房仲告知「買家會先搬些東西進去」,結果竟是買家的租客已經搬進去了。(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最後,目前交易階段是已經塗銷完稅,錢都還在信託裡面,竟又意外發現,在尚未完全交屋前,買家就已經讓租客入住。回頭一想,才驚覺房仲當初說「買家會先搬一些東西進去。」整個過程讓該名買家都相當不舒服,只好詢問網友有什麼方式,可以讓房仲老實的交屋。

▲陳傑鳴建議,賣家快點進行證據保全,並向總公司投訴,若無效盡速提告。(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陳傑鳴表示,「買家是仲介同事父親」這件事情,可以從兩個部份看,如果有刻意壓低賣家價格情況,可進行法律訴訟,倘若沒有,也可對該名房仲的總部進行申訴,因為大牌仲介通常有「內規」,規定從業人員自己或親友買賣,必須告知屋主,避免糾紛。

瑕疵處理部分,一般而言仲介協助修繕報價,通常是給買賣雙方一個便利,但從賣家敘述推斷,該房仲吹毛求疵,應是想幫他「頗正的同事」爭取最大利益,但由於賣家已自行發現,建議可以與第一項一併申訴給該仲介總部。

至於,尚未交屋前,房仲、買家未經同意就將房子出租,這項就比較嚴重,雖然房仲告知「買家可能先搬一點東西進去。」卻未如實告知出租事宜,先入住恐怕會出現屋損無法釐清責任等爭議,甚至恐怕已涉及侵占。綜述上面三項情況,建議屋主將所有情況做證據保全,尤其是第三項「未交屋就出租」,並向總公司提出申訴,倘若未得良好回應,可做為對簿公堂的武器

▼該名網友遇到房仲製造的多項狀況,求助網友想知道如何維護自己權益。(圖/翻攝自PTT HOME-SALE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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