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一名在竹科擔任工程師的趙姓男子,外遇一名21歲的巫姓女大生,巫女還打電話給趙男的妻子要求離婚,甚至嗆聲和趙男已經發生多次性關係,「妳去告,我根本不怕」。新竹地方法院認定趙男和巫女的行為已經侵害蔡女的配偶權,判賠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原本蔡女在台北有理想工作,但在較為年長的趙男熱烈追求下,答應與對方結婚,甚至辭職返回嘉義居住。由於2人結婚後,趙男長期工作處於不穩定狀態,因此蔡女陪同在側,努力關懷,家庭開銷更由娘家支撐。
之後趙男在竹科擔任工程師,為了方便,在竹科附近租房子,工作趨於穩定,沒想到卻開始不安份,趁機偷吃同公司的巫女,甚至多次在租屋處發生關係,還以出差的名義帶巫女到日本遊山玩水。
▲巫女除了每週都會到趙男租屋處過夜外,2人還曾到日本遊山玩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蔡女指出,巫女在2020年3月打電話坦承,她和趙男熱戀1年多,每週都會到對方的租屋處過夜並發生關係,希望蔡女可以離婚,巫女還嗆:「你去告,我根本沒有怕」等,這讓蔡女氣炸提告,並向2人求償100萬元。
新竹地院勘驗事證後發現,巫女明知趙男和蔡女結婚,仍維持這段婚外情,甚至主動打給蔡女要求離婚,因此認定巫女和趙男嚴重侵害蔡女的配偶權,考量雙方的社經地位後,2人需連帶賠償蔡女30萬元較為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