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花芸曦/台北報導
女星何妤玟證實,已在今年年初與邵天成簽字離婚,8年婚姻正式畫下句點。何妤玟數次在節目吐露婚姻苦楚,也坦言自己曾做過私密處緊實雷射手術,試圖提起老公性趣,無奈效果不彰,更說到自己在生完第二胎後,為了方便餵母奶,而和老公有1、2年都是「分房睡」,沒想到重新睡在一起那天,氣氛讓她覺得另一半好像是陌生人。
▲何妤玟離婚後,提及因為方便餵母奶,長達兩年與老公分房睡,重新一起睡之後,宛如陌生人。(圖/翻攝自單身行不行YouTube)
諮商心理師林萃芬在其新書《從習慣洞察人心》(時報出版)提到,當愛情結晶誕生之後,夫妻生活往往會有許多轉變,譬如說,孩子常常哭鬧不休,讓人心神不寧,情緒難免會受到干擾;或是照顧孩子花太多精神,已經無心無力經營親密關係;還有夫妻單獨相處的時間大幅減少,很少有機會可以好好談心;此外也有夫妻性趣越來越低,為了給寶寶最周全的照顧,便興起分房睡的想法,希望能夠將干擾降到最低。
▲諮商心理師林萃芬在其新書《從習慣洞察人心》提到,當愛情結晶誕生之後,夫妻生活往往會有許多轉變(圖/時報出版提供)
性愛熱情減低的原因
究竟「夫妻分房睡好不好」?在此我想先從「性愛熱情減低的原因」談起。心理學家曾經針對「夫妻性行為頻率的遞減」做過調查研究,結果發現,婚姻中的「性生活」會歷經三個不同的階段:
第一個是早期的滿意階段,夫妻在新婚時期「性生活」的頻率最高,滿意度也較高。
第二個是中期的壓力階段,隨著經濟壓力,照顧孩子太過疲累等因素,以致性行為的頻率降低,滿意度也隨之下降。
第三個是晚期的平靜階段,夫妻性行為的頻率減少,不再視「性」為生活中重要的事情。
由此可知,在正常狀況下孩子的出生,或多或少會對夫妻「性生活」造成影響,如果分房睡,可能會讓夫妻性愛的頻率更低,交流的機會更少,難怪有人會形容孩子是夫妻關係的「第三者」,真的蠻有道理。
有趣的是,夫妻雙方對「婚姻滿意度」常有不同的感受和看法,丈夫多半認為,婚姻幸福的先決條件是「性生活滿足」;相反的,妻子則覺得,「性滿足」的關鍵取決於「婚姻品質」的滿意度。有句俗話說「夫妻床頭吵,床尾和」,如果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這句話是根據男性的「行為模式」而來,因為研究顯示,丈夫常會透過性關係來化解衝突,但妻子卻不太領情。所以,夫妻一旦分房睡,習慣藉助性愛求和的先生,無形中便少了一個「求和」管道。
▲諮商心理師分析夫妻分房睡的利弊。(圖/時報出版提供)
「分房睡」的利弊得失
要探討「夫妻分房睡」的利弊得失,就要先釐清「婚姻中的性迷思」,才能清楚看到「分房睡」對「性關係」的影響。心理學家發現,婚姻中的「性迷思」有下面幾個:
迷思一,婚後性愛是自然而來的。事實是,即使婚後仍舊要花心思經營。
迷思二,性愛頻率多寡,顯示彼此是否協調與幸福。事實是,性愛頻率會受到情緒和身體疲勞影響。
迷思三,性愛與婚姻關係,毫無關聯。事實是,「性愛滿意度」跟「婚姻滿意度」息息相關,特別是男性更為明顯。
迷思四,幸福婚姻不會有性困擾。事實是,工作壓力與子女教養,都會引發性困擾。
迷思五,製造浪漫的氣氛,還有滿足對方的性需求,就能確保滿意的性關係。事實是,若抱持這樣的觀點,就太小看婚姻中的性功能,除了傳宗接代、增加愉悅樂趣外,性愛在婚姻中尚有感情肯定、撫慰創傷、紓解壓力的功能。
了解「婚姻中的性迷思」後,即可體會,太過忽略性愛,而將全部心力放在照顧孩子上,長期來說,對夫妻感情發展並不好,因為當夫妻中一方產生保護心理時,愛的感覺與熱度,就可能會遞減。再者,若把性愛變成例行公事,缺乏激情與變化,甚至只求趕快完事,對關係的殺傷力更大,很容易製造彼此的衝突與不悅的情緒。像身邊不少當媽媽的朋友都透露,為了帶孩子幾乎累到性致全失,面對老公的求歡,也常常心不在焉,一邊做愛一邊擔心孩子的狀況,別說享受性愛歡愉,根本連專心做愛都很困難。
避免性愛拔河
不管夫妻有沒有分房睡,要是雙方對性愛都採取相同的「重視程度」,就比較不會產生權力角逐,否則,若兩人「性需求」不同,彼此都想掌握性愛的主控權,就會形成「性權力」的拔河賽,當然對關係會造成負面影響。此外,也別忘了孩子是「愛情結晶」,夫妻都要付出相同的心力,而不是把照顧責任集中在一個人的身上,以免心理負擔過重;或是完全忽視另一半的存在,眼中只看到孩子的需要,不在意另一半的需求,太過極端的作法,都會對夫妻關係產生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