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周刊報導,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的外役監,近年陸續發生受刑人趁工作或返家探親時落跑,10年落跑39人,被監察院點名後,還要警察補破網。對此法務部矯正署發出聲明強調,按程序,有受刑人脫逃,外役監皆須依規定通報矯正署並移送地方檢察署偵辦,同時將脫逃的受刑人資料,函報當地檢警單位,請檢察署發布通緝,亦全力配合警方追緝,並未有任何隱瞞。
▲矯正署強調,並未有隱匿外役監受刑人脫逃情事。(圖/中央社)
矯正署表示,各外役監於受刑人返家探視未歸,或擅離工作處所時,均立即通報矯正署,後續依規定將案件移送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將受刑人之基本資料及返家探視未歸,或脫逃之資料函報當地檢警單位,請原指揮執行之檢察署發布通緝,外役監亦全力配合警方之追緝,未有媒體指稱本署刻意隱瞞受刑人脫逃案之情。
且外役監的設立,本就以「教育刑」理念及中間性處遇為導向,去除傳統式的高牆、刺網、崗哨,以較少的戒護人力維持運作,引導受刑人自主管理,取得社會對其悔改之信賴。
經統計,矯正署自2011年至2020年共計遴選外役監受刑人11245人,近10年返家探視未歸,或擅離作業處所之情形者計有39人,返家探視未歸及脫逃人數與獲遴選人數之比率僅0.35%,迄今尚未緝獲之受刑人僅3名。
外役監的制度,期能塑造受刑人自律自重習慣,加強對於家庭之聯繫,培養勞動與務實習性,實施迄今對受刑人復歸確實有助益,且外役監受刑人外出作業政策,對於國內產業及農業缺工助益良多,亦有助受刑人將來順利復歸社會。
對於外役監發生之返家探視未歸及擅離工作處所等事件,矯正署除了衡酌外役監的戒護需求,加強外役監受刑人平時之戒護管理、考核及返家探視規定之宣導,以及強化受刑人返家探視期間之抽查,並精進外役監受刑人之遴選作業機制,將高脫逃風險之受刑人予以排除,並加強外役監受刑人之戒護管理,以改善受刑人返家探視未歸及脫逃之情形。
另為擴大外役監之中間處遇效益,減少受刑人因社會隔離可能形成之負面影響,衡酌受刑人就業銜接、家庭支持等復歸社會之準備,除了持續辦理外役監之階段性處遇,並精進遴選及加強管理措施,以使更多受刑人受惠,早日返家,重啟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