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屏東一名53歲的蔡姓男子因為長期照顧老母,情緒失控,以徒手、鈍器敲打母親的腿部12次,導致母親肺血脂肪栓塞致死,蔡男也被警方逮捕並被起訴。一審法官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罪,判蔡男9年6月徒刑,二審法官認為原審認事用法無誤,駁回上訴,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蔡男因曾對母親家暴,對此屏東地院核發民事保護令,不過他仍持續照顧母親,以至於累積龐大的壓力卻未獲得紓解,導致情緒失控。2019年10月1日上午至2日早上10時22分,在住處陸續以徒手方式,用力拉扯和下壓母親的雙腿、雙膝,或是持鈍器敲打,導致母親的左脛骨近端近膝蓋處骨折,進而產生大量肺血脂肪栓塞,事後又未及時送醫救治,於2日下午1時2分,在家中身亡。
▲蔡男12度敲打母親雙腿,導致對方因肺血脂肪栓塞致死。(示意圖/翻攝pixabay)
事後檢警透過監視器及相關事證,將蔡男逮捕歸案並依家暴殺人罪起訴。屏東地院法官認為,雖然蔡男下手的部位不會致命,也沒持銳器做案,應該無害死母親的動機及犯意,便改以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罪,判9年6月徒刑。
不過蔡男和檢方皆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無誤,駁回兩造上訴,仍可上訴。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