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新北市動保處梁姓動保員被控在救援民眾撿到的鸚鵡時,企圖侵占鸚鵡,在三聯單上記載鸚鵡已經「驚嚇死亡」,把鸚鵡帶回家,再以其他品種的鸚鵡照片蒙混。因獸醫師堅持要看到鸚鵡的屍體,自知瞞不過才交出鸚鵡。台北地檢署偵結,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將梁男起訴。
▲動保員擅自開立鸚鵡「驚嚇死亡」證明,偽造文書等罪起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檢方調查,2020年3月間某日,新北市新店福民里居民撿到1隻紅肩金剛鸚鵡。里辦公室通知動保處前來救援。梁男與同事魏姓動保員到場。見鸚鵡可愛,梁男想帶回自己養,不顧魏男勸阻,硬是帶走,並在救援三聯單上寫下鸚鵡已經「驚嚇死亡」,還找了張虎皮鸚鵡屍體的照片交給動保處獸醫師。
但獸醫師看到照片察覺不對勁,比對里辦公室監視器畫面,發現現場的鸚鵡和照片裡的不同,追問梁男,梁男卻改口「鸚鵡飛走了」。但返家後自覺紙包不住火,隔日上班才將鸚鵡送回動保處。動保處因此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侵占公用財務、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將梁男、魏男移送台北地檢署。
檢方發現,寫有「驚嚇死亡」的三聯單上,有魏男的簽名,但其實是梁男偽造的,因此給予魏男不起訴處分。至於梁男,則被依貪汙、偽造文書等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