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玉翔/綜合報導
全民瘋威力彩!這一場高達27億元頭獎金額的熱潮,在23日以一人獨得的結果暫時結束了,就在眾人大喊羨慕的同時,現在網路上也傳出說「威力彩中頭獎,除了繳納20%稅金,竟然還要再扣40%的個人所得稅?」這樣的消息一傳出,引發網友討論,對此台彩也進行解答,「中獎人只要繳交20%的機會中獎稅,不必再計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課稅。」
▲威力彩中獎人只要繳交20%的機會中獎稅,不必再計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課稅。(示意圖/飛來發彩券行提供)
台彩回應,「中獎人如果是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只需要只要繳交20%的機會中獎稅,不用再計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課稅。」所以這次中27億頭獎的中獎人,在扣除20%的稅之後,可實領21.6億元。
根據台彩官網顯示,中獎人如果是個人(不論是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中獎獎金每聯(組、注)獎額不超過新臺幣5,000元者,免予扣繳;每聯(組、注)獎額超過新臺幣5,000元者,應按給付全額扣取20%。
且因為這項中獎獎金是採「分離課稅」,即使中獎人是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也不必再計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課稅,而所扣繳的稅款也不能夠抵繳或申請退還。
另外,若是中獎獎金超過新臺幣5,000元,以現金或轉帳方式支付獎金者,還需要代扣千分之四印花稅。若是以以支票支付或自行貼用印花者,則免代扣印花稅。
簡而言之,假設中獎人是中獎10,000元,且以現金方式領獎,那麼就必須扣除20%稅金以及0.004%的印花稅,最終可以領到7,9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