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總統府資政金溥聰,因被立委參選人馮光遠指「和總統馬英九有特殊性關係」,氣得告上法院,除了向馮光遠求償200萬,還要他在4大報刊登道歉啟事,雖然一審金溥聰民事、刑事都敗訴,但他仍不服上訴高院。圖/資料照圖/資料照今(6)日高等法院上午11點做出宣判,馮光遠雖在刑事部分獲判無罪定讞,但民事部分卻在二審逆轉,需賠償金溥聰100萬,並在4大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1天,全案仍可上訴。》給我們一個讚,我們給你更多後續追蹤報導》》 三立新聞https://www.facebook.com/set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