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新北報導
如何將房產順利讓後代繼承,常是父母離世前最大的煩惱!新北市一位年約60歲的傳產大老,正沉浸在含飴弄孫的幸福,近日卻發現自己罹癌,而兒子不孝染上簽賭習慣,還導致婚變,孫子監護權直接落到媳婦手上,他擔心將來離世後,遺產被兒子敗光,先請教地政士遺產法律知識,最終出了一個奇招,遺囑直接登記給孫子,讓無緣媳婦協助監護,將身後事一次處理妥當。
▲傳產大老近日被醫生告知罹癌,開始煩惱遺產該如何分配。(圖/翻攝自pixabay)
傳產大老生有一男一女,兒子年約30歲,雖然近年沉迷職棒簽賭,導致婚變,但至少已經幫他生了一個小孫子,孫子目前約2~3歲;女兒則在職場上表現也亮眼,不用過於操心。正當他準備享清福之時,竟傳來噩耗,醫師告知罹癌。
傳產大老表示「原本想說我還算年輕,兒子可以慢慢勸,孫子可以自己教,想不到遇上不治之症,最擔心的,就是將來離世後,辛苦一輩子的成果,被自己親生兒子敗光,讓孫子過得很辛苦!」
▲傳產大老最後決定立下遺囑,將兒子擁有的1/2繼承權,直接給了孫子。(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於是,傳產大老想要將房子繼承權,一半給女兒、一半給孫子,但由於孫子已經隔了2代,對於繼承相關法律不熟悉的他,不知道該如何合法讓孫子取得房產,且不會衍生其他問題,於是找上了地政士鄭文在求助。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倘若以一般人思考邏輯,傳產大老若直接將不動產贈與給女兒、孫子,就會先衍生贈與稅問題。幾經思考後,決定將戰線拉長,傳產大老立下遺囑,將繼承權分配於女兒與孫子身上,由於孫子的監護權在媳婦手上,兒子也無法任意變賣其財產,問題終於暫時獲得解決。
▲雖然遺囑可以指定繼承人,但法律上仍有「特留分」問題。(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不過,法律有保護繼承人權利的機制,雖然遺囑已立,仍會有「特留分」問題,將來父親若向法院爭取自身原1/2繼承權的權利,最終有可能取得遺產的1/4。
得知此事後,傳產大老說「其實有無特留分,不是我最在意的,我只是想透過這件事,讓自己無論是還活著,或已經離世,都能持續教導兒子,給兒子一個警惕,盼他能早點清醒,浪子回頭,不要再沉迷賭博。」
最後,鄭文在向記者感嘆表示「數十年地政士經驗,看盡各種過戶、繼承、爭產之事,但每次遇到這樣的事情,仍不免難過,年輕時打拚工作,老來仍須為兒女煩惱,即使專業的地政士能透過法理解決部分問題,但還是要奉勸天下兒女,莫忘父母疼兒愛女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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