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刑事組長羅明村陷栽槍疑雲 家屬擬提非常上訴找回清白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天(27日)下午發起「還羅明村清白人生」活動,陪同羅明村的女兒,前往新北市新莊警分局進行聲援,強調當時偵辦期間有諸多瑕疵,如缺乏物證、調查站威逼利誘證人,並由羅明村的女兒將象徵祝福的絲帶與案情摘要錦囊交給新莊分局,期盼能「尋找遺失的羅明村的清白」,隨後一行人浩浩蕩蕩搭乘捷運前往最高法院,繼續聲援,並擬於11月間再度提起非常上訴。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天(27日)下午發起「還羅明村清白人生」活動。(圖/記者游承霖攝影)

回顧案情經過,1997年間,當時43歲的羅明村擔任台北縣警局新莊分局刑事組組長(現為新北市警局新莊分局偵查隊長),在警界屬明日之星,曾參與偵辦白曉燕命案,卻在同年11月間,偵辦林口區一起餐廳槍擊案時,遭控涉嫌收賄50萬元,找來黃姓少年頂罪,涉犯貪污罪,最高法院在2009年,判刑13年定讞。

▲羅明村的女兒現身說法。(圖/記者游承霖攝影)

羅明村在判刑確定後,自認無辜,因此潛逃越南11年,直到去年6月,因新冠肺炎肆虐,擔心自己回不來,加上心臟出問題,才會返國,而他也強調「沒做的事情,要回來面對」

▲羅明村的女兒在祈願樹上繫上黃絲帶,(圖/記者游承霖攝影)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天(27日)下午發起「還羅明村清白人生」活動,前往新莊警分局聲援,強調在審理過程中,有諸多瑕疵,不僅欠缺物證,調查站人員甚至還威逼利誘證人,採認有問題的測謊報告;此外,羅明村與行賄者見面的時間,雖都有不在場證明,且均有警局的會議記錄簽到,還有領槍紀錄,但法院卻認為,警察局公務會議簽到紀錄,羅明村還是可能偷溜出去。​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天(27日)下午發起「還羅明村清白人生」活動。(圖/記者游承霖攝影)

活動過程中,也由獨立音樂人童伯勳會帶領大家唱羅明村喜愛的歌曲「黃昏的故鄉」,並在歌聲中由羅明村的女兒及相關聲援人士將黃絲帶綁上祈願樹上,隨後也將案情摘要錦囊交給新莊分局,期盼能「尋找遺失的羅明村的清白」,隨後一行人浩浩蕩蕩搭乘捷運前往最高法院,繼續聲援,並擬於11月間再度提起非常上訴。

▲羅明村的女兒將案情摘要錦囊交給新莊分局(圖/記者游承霖攝影)

▲祈願樹上掛上許多條黃絲帶。(圖/記者游承霖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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