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建志、顧元松/台北報導
這算完美串供嗎!葉匡時一紙臉書聲明,表明給洪秀柱的錢,是選舉補助不是賄款,還說選後會歸還,不是贈與是借貸關係,所以沒有期約、賄絡的問題。法界人士認為,這已經是經過沙盤推演的完美供詞,的確看起來沒有違法之處,但真相為何?到底雙方有沒有給錢、收錢,檢方恐怕不是只有約談相關人士就好,一旦查出有收受對價關係,洪朱兩人罪責相同,都要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
國民黨自爆給了洪秀柱3000萬,這當中究竟有無違法?
律師張立葉:「這個有沒有犯罪,完全要看說這個錢的用途。」
一旦這筆錢,是用來賄絡洪秀柱要她退選,朱立倫無論透過黨或其他方式給了洪秀柱3000萬支票,洪秀柱退回就沒事,一旦被查到根本沒有退回,而出現對價關係,雙方同罪可處3年到10年,正當需要一個說法解套時,葉匡時出現了。
葉匡時的聲明指出,由洪辦先向黨借支經費,表明是補助不是要她退選,待選舉過後歸還黨部,也指明這是借貸而不是對價關係,洪秀柱也退回了,但法界人士說,這可能是經過沙盤推演的安全說法,還疑似隔空串供。
資深媒體人黃越宏表示:「他們現在故意把贈與關係改成借貸關係,而且借貸關係不成立。」
看似完美,毫無任何違法的說辭,卻充滿疑點和矛盾。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國民黨)他們自己的主張都說,這個錢是政黨領取,是政黨的,不是洪秀柱的。哪有說這個選舉過後,再由候選人的補助款歸還。」
明知洪秀柱要換掉了,也拿不到選舉補助款,這3000萬也還不了, 還是根本就不用還?
三立記者賴建志:「雖然國民黨宣稱這3000萬是競選經費,暫時借給洪秀柱,不過內部簽發的過程中,有沒有任何的公文或傳票,就要看特偵組是否已經搜索過國民黨黨部。」只憑臉書一篇聲明,恐怕還不能釐清事實,而檢方調查搓圓仔湯,是否如外傳只是一場戲?外界都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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