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月初至今,共有67人酒駕不准易科罰金,被送進監獄。(示意圖/翻攝畫面)
嚴懲酒駕執法行動,自行政院長蘇貞昌1月6日下令,法務部長蔡清祥10日指示各機關採取具體作為以來,截至14日為止,已經有67人酒駕不准易科罰金被發監執行。
法務部表示,蔡清祥於10日要求各機關採取具體防制作為,酒駕案件一律從速從重,如法院判決量刑過輕,公訴檢察官應依法上訴。案件如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即便得易科罰金,執行檢察官仍得依其犯行造成的危害,從嚴審核,除非有特殊狀況,否則不准易科罰金。
對於未完成酒癮戒除治療,或成效不佳、在監表現不良等等,依法不予假釋,已假釋出獄者,如假釋中再犯,將依法審酌予以撤銷假釋,再度發監。
法務部統計至14日為止,全台地檢署不准易科罰金發監執行的酒駕被告,共67人。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執行「滯欠酒駕罰鍰專案」,至14日全台13個分署案件共2095件,全部繳清、分期付款、已查扣的有效金額超過350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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