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為保障經濟或資源較弱勢的族群,《國民年金法》修正案今(11)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自明年3月31日起,若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死亡,但遺屬年金受益人未於符合請領條件時申請,等到其正式請領年金後,得追溯補發前5年的金額。
▲示意圖/攝影者Yosuke Watanabe, flickr CC License
國民黨立委江惠貞表示,設立遺屬年金是為了長期保障遺屬的經濟生活,但符合請領條件者,大多年紀較大、未成年或無謀生能力,恐因接收資訊不夠完備,錯過請領期間,因此提案修法,捍衛他們的權益。
衛生福利部在初審時已表明支持,表示修法後將追溯補發,可保障國民年金被保險人的遺屬生活,估計每年支出將增加3.1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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