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瑞揚、方品文/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家有4所分校的幼兒園遭家長投訴,學期初繳的學雜費明明就包含水電費用,但學校卻額外加收一筆「冷氣費」,甚至以捐款的名義開立收據疑似企圖規避報稅。教育局表示,學校未經報准加收費用已經違法,開罰過2次、共1萬8千元罰鍰,同時要求退還給所有家長這筆費用。
違法加收冷氣費的幼兒園已被教育局開罰過2次,現在又被家長投訴,園方不肯再多做回應,只低調表示「已經沒有再收了!」
教育局表示,學校解釋是因為水電費調整,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才會收取費用,但額外收錢卻未向教育局報准已經違法,幼兒園已被開罰2次,現在也必須把4間分校收取的113萬冷氣費退還給家長。 (整理:實習編輯范庭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