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弋/台北報導
▲藥物的「使用期限」不等於「保存期限」。(示意圖/新竹馬偕醫院提供)
大多數藥物在置放的過程中容易受光線、溼氣、溫度等環境因素影響,如果保存不當,即是在有效期限內,還是會發生受潮、黴變、分解而失去效用的情況。藥師提醒,藥物在未開封的情形下可放至「保存期限」,一旦開封,「使用期限」就會大幅縮短。
近日天氣愈來愈炎熱,加上氣候潮濕,藥品該如何正確存放,才能確保品質與療效?新竹馬偕醫院藥師李明哲表示,基本原則是存放於陰涼乾燥的場所,例如家中抽屜、櫥櫃,避免放在窗台、廚房、浴室等陽光直射或濕熱的環境。
李明哲指出,一般藥品存放在室溫即可,若藥袋或藥罐容器上特別標示要冷藏,如胰島素、紅血球生成素等製劑,則須存放於冰箱的冷藏室(2~8度),並與食品區隔,嚴禁放入冷凍室,因為這些藥品通常內含蛋白質成分,一旦結冰會導致蛋白質變性而使藥品失效。
▲藥師李明哲呼籲使用藥品時詳細閱讀藥袋資訊,若有不清楚之處,可進一步詢問藥師。(圖/新竹馬偕醫院提供)
「一般而言,藥品若妥善保存,在未開封的情形下可使用至保存期限。」李明哲提醒,一旦開封,期限就會大幅縮短,依照藥品的劑型而有不同的「使用期限」。
錠劑、膠囊一旦開封,使用期限會變成原保存期限的三分之一,舉例來說,若今天是2023年3月1日,某錠劑保存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中間有9個月的時間, 9個月的三分之一是3個月,因此2023年3月1日開封「使用期限」會變成2023年5月31日。
若為磨粉藥物,使用期限與膠囊、錠劑相同,但由於藥品磨粉後更容易吸附水氣,使用時須格外注意避免藥品受潮。
糖漿的部分,一般感冒退燒藥水開封之後,在室溫下約可保存1個月,若放進冰箱恐有不易搖勻及容易產生沉澱的問題。
抗生素藥水則依種類不同,有些泡製後須冷藏(如安滅菌),有些存放於室溫即可(如日舒),以廠商提供的仿單資料為準。
塞劑可存放於陰涼乾燥處,避免陽光直射,但在氣溫較高的時候,可能有軟化現象(因塞劑的熔點略低於體溫),此時可將其冷藏,以維持硬度。
▲一次性眼用製劑不含防腐劑難以保存,開封使用後應立刻丟棄。(示意圖/擷取自Pixabay)
至於國人經常使用的眼藥水,一般而言,開封後可放於常溫下1個月,不過某些眼用藥品會標註必須冷藏。一次性的眼用製劑因不含防腐劑難以保存,開封使用後應丟棄,勿持續使用。此外,眼藥水如果原本是澄清的狀態,突然變混濁,有可能代表已經變質或生菌。
某些藥品保存期限可能只標註年月,此時可視為至當月最後1天,例如某藥保存期限至「2023/12」,可理解成2023/12/31而非2023/12/1。李明哲叮嚀,使用藥品時應詳細閱讀藥袋資訊,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在領藥時詢問藥師,避免儲存方式有誤,導致藥品損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