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智凱/台北報導【 8/03 13:07 發稿 | 18:15 更新:新增影音 】
▲黃嘉千(圖)找賴芳玉律師告夏克立。(圖/記者楊澍攝影)
加拿大籍藝人夏克立與黃嘉千離婚官司纏訟1年半,加拿大法院7月25日判決出爐,黃指控夏家暴一事的罪名不成立,對此黃嘉千沉默2天後,透過律師賴芳玉發出聲明:「夏先生故意扭曲事實」,表示家暴的官司,8月會再開庭,並反控夏克立對她造成精神暴力。夏克立今做出回應了。
▲夏克立(右)遭黃嘉千指控家暴。(圖/資料照)
夏克立昨日透過微博發文表示,「有人說我是壞人,可是我沒有做什麽錯」(內容因涉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不予刊載)他還說:「從頭到尾相信我的朋友,我很感謝你們了」。不過黃嘉千則反控夏克立持續將第三人捲入2人的爭端。
▲黃嘉千發出聲明。(圖/經紀人提供)
昨夏克立PO片強調2大錯誤,有新聞稱他落魄到跟流浪漢住在橋下3個月,強調這是子虛烏有的事情,過去還曾有新聞稱,黃嘉千在2021年8月人在台灣醫院,遭受到家暴,脖子受了傷,夏克立強調黃嘉千不僅人在加拿大就算了,更沒有受傷,強調那也是錯誤的報導,大動作強硬回擊。
▲夏克立(左)與黃嘉千玩完16年跨國婚。(圖/翻攝自臉書)
不過昨黃嘉千透過律師賴芳玉發出聲明,針對夏克立稱法院判決家暴不成立,她聲明中表示這件事還在判決中,8月要開庭,「黃女士返回台灣居住,因此目前程序尚欠缺公共利益,方暫停原定今年八月的庭期,此有向法庭調取2023年7月25日的筆錄可證」。另外黃嘉千也控訴,夏克立透過訊息「企圖將第三人捲入父母雙方間衝突」,行為涉及持續性之家暴,夏克立上訴但被法院駁回,聲明最終並指夏克立對她進行精神暴力。
對此夏克立強調他會來台出庭並公開新證據,今做出聲明:「黃嘉千不是原告,黃嘉千是作為本案的目擊者和提告者,對我進行舉報,本案的原告是加拿大皇家法庭。黃嘉千無權對本案的流程及判決做出影響及決定,她所謂的”Release Order” 不是出自加拿大皇家法院對本案件的判決書。對於台灣律師擅自曲解加拿大皇家法院判決結果,我有保留提告的權利。」
★ 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