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仲丘/台北報導
▲近年來不少醫療院所主打「腹膜外剖腹產」,更傳出向產婦加收2萬元不等之費用(圖/台灣女人連線提供)
近年來不少醫療院所主打「腹膜外剖腹產」,更傳出向產婦加收2萬元不等之費用。對此,健保署晚間表示,經地方衛生局確認,「腹膜外剖腹產」有健保給付,目前全台各衛生局都沒有允許作為全自費項目,一旦院所收全自費就是違法;不符適應者健保有給付1.5萬元,自負差額若收費超過2~3萬者就是有問題,可到健保署分區業務組陳情,會有專人釐清狀況。
近年來,腹膜外剖婦產的生產方式,由於網路盛傳腹膜外剖腹產比較不痛、免排氣即可進食、不會沾黏等優點,也被不少醫療院所主打。
立法委員林淑芬今與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10月5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最近接獲民眾投訴,以「腹膜外剖腹產」名目加收20000元不等的費用,但據了解目前目前全台各衛生局都沒有允許作為全自費項目,一旦院所施做就是違法。面臨收費亂象,盼衛福部應負起監督責任。
對此,健保署醫務管理組副組長林右鈞表示,健保署自健保自84年開辦即將剖腹產納入健保給付並訂有支付規範,目前剖腹產訂有22項適應症,並採包裹支付。臨床醫師依專業判斷產婦孕況及胎兒情形,若符合剖腹產適應症,由健保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依程序向健保署申報醫療費用約3萬至5萬點。若不符適應症者,而自行要求剖腹產者,健保亦支付部分剖腹產費用約1.5萬點。
林右鈞表示,目前「腹膜外剖腹產」若無特殊狀況平均費用約3萬元,若若不符適應症者,而自行要求剖腹產者,在健保給付1.5萬元的狀況下,若超過2萬到3萬元,就可能有問題。此外,目前全台各衛生局都沒有允許「腹膜外剖腹產」作為全自費項目,一旦院所收權自費就是違法。
台灣周產期醫學會副理事長黃建霈表示,「腹膜外剖腹產」為剖腹產手術的一種方式,與目前的常規剖腹產(腹膜內剖腹產)的差異是剖腹時不切開腹膜進入腹腔。但因腹膜外剖腹產切口較低,進入時必須撥離膀胱,且位置周邊血管較多,因此可能會發生膀胱沾黏、大出血等不可逆的併發症,未來對泌尿系統或有骨盆腔醫療手術需求都會受到影響。黃建霈認為常規的腹膜內剖腹產及現今醫療技術皆已有完善處置。
健保署為了解臨床實務執行情形,經徵詢台灣婦產科醫學會及台灣周產期醫學會;均表示「腹膜外剖腹產」適應症及成本,以及支付點數與腹膜內剖腹產相同,並於112年10月4日醫療服務專家諮詢會議討論,與會者一致認同現行健保給付之剖腹產已包含各種術式。
健保署表示,醫師法第12條之1訂有醫師診治病人時,應向病人及其家屬詳予解釋病情、處置及預後,另醫療法第21條規定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之標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爰請醫師在治療前應向其產婦詳細說明,並經其同意,民眾如遇院所就健保給付項目有不當收費情形,可檢具自費收據向該院所所在地健保署分區業務組反映。另請台灣婦產科醫學會向會員宣達,以確保民眾就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