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修正《集會遊行法》為《集會遊行保障法》,將集會遊行從「許可制」改成「報備制」,並取消所有罰則。不過這樣修改似乎並未獲得廣大認同,社運人士就表示,初審通過的法案中,仍保留有「禁制區」,警方也仍舊可以將民眾強制排除,重點都沒有修到。
▲社運人士認為集遊法的重點都沒修到。
華光自救會的聲援者表示,集會遊行法並不會因為多了「保障」兩字,就真的變得比較有保障,修正過後的法案不但保留禁止集會遊行的「禁制區」,就連警察強制排除民眾的規定也沒修改,讓社運人士批評「重點都沒有改」。
此外,修正過後的集遊法也沒有保障民眾在集會遊行的過程中,不會因其他法律被起訴,社運人士以華光自救會為例,當初幾個年輕人聲援華光社區反迫遷運動,其中5人就以妨害公務罪嫌起訴,社運人士直言,這部分沒有規範的話,對集會遊行的民眾仍然沒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