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桃園報導
▲桃園呂姓男子約友人到住處喝酒,趁跟友人獨處時,脅迫撫摸、舔拭生殖器。(圖/AI生成)
桃園呂姓男子去年約2名男姓友人小鄧(化名)及阿皓(化名),到家中喝酒,呂男伺機先請小鄧離開,趁跟阿皓獨處時,要求對方脫褲子,撫摸、舔拭生殖器,還表明不照做,就不能離開;阿皓無奈就範,事後報警提告。審理時,雙方達成和解,呂男獲判緩刑,須支付阿皓10萬元損害賠償。
判決指出,呂男2023年7月1日晚上,約友人小鄧(化名)及他的朋友阿皓(化名),一同到租屋處暢飲,直到隔天凌晨。當時呂男伺機先請小鄧離開,剩下他跟阿皓單獨在屋內。
當下呂男要求,先撫摸阿皓身體,更揚言若不照指示做,就不讓人離開,接著,還要求對方脫褲,然後讓他舔拭生殖器,藉此強制猥褻得逞。事後,阿皓感覺受辱,身心受創報警提告;呂男警詢、偵查及審理時,都坦承犯行並自白。
法官考量,呂男無前科紀錄,因一時疏忽,犯下本罪,事後跟阿皓調解成立,當知所警惕,堪認無再犯之虞,因此法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應向阿皓支付10萬元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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