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台南報導
▲台南某大樓保全趁國中生單獨搭電梯,把人逼到監視器死角,強行猥褻。(示意圖/pixabay)
身材壯碩的蕭姓男子台南某社區大樓擔任保全期間,對還在就讀國中的男住戶阿倫(化名)伸出狼爪,兩度趁對方單獨搭電梯,把人擠到監視器死角猥褻、性侵得逞;事後阿倫不堪受辱,向家人哭訴,此案曝光;經審理,法院將蕭男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及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刑,應執行5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身材壯碩的蕭男在台南某社區大樓擔任保全,2023年9月中旬,趁國中生阿倫(化名)單獨搭電梯,憑藉身形優勢,把人擠到電梯監視器鏡頭視角外,強脫對方褲子,伸手摸生殖器,猥褻行為共10次。
同年12月16日深夜10時57分許,蕭男又以同樣手法,在電梯內猥褻阿倫,但這次行為更過分,強脫褲子還以嘴巴含他生殖器,強行性交得逞。阿倫不堪受辱,回家跟母親哭訴,並在家人陪同下報警並提告。
事後阿倫驗傷,醫院疑似性侵害事件驗傷診斷書,且依據刑事警察檢定報告,還在生殖器採集到蕭男DNA,綜合諸多證據,佐證犯行,蕭男也坦承犯案。
因蕭男已成年,故意對未滿18歲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強制性交罪,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且犯下10次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及1次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被分論併罰。
調閱前科紀錄,除蕭男曾犯贓物案處拘役25日,並無其他前科;此外,法官認為,他的行為造成阿倫罹患創傷後壓力症、情緒焦躁、學業下滑、社交互動退縮等情況,承受莫大精神痛苦,且無調解意願。
經法院審理,蕭男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共11罪,各處9個月有期徒刑,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部分,處4年有期徒刑,應執行5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