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瑞揚、陳柏璋/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賴姓婦人向市議員投訴,他們一家13口包括夫妻倆還有11名小孩,現在同住一個約22坪的透天厝,原本月領4000元的租金補助,卻因為不符合「住宅法」所要求的基本居住水準,遭市政府打回票;而現在1個月少了4000元的補助,讓婦人擔憂,全家恐怕得喝西北風了。
台中一名賴姓婦人一家13口,全擠在這22坪的透天厝,空間小到要上個樓梯都有點困難,原本月領4000元的租金補助,今年卻因不符合住宅法的基本居住品質,而被市政府直接打回票。
因為居住空間不合規定,導致全家一個月馬上少了4000元的補助,讓原本就得扶養11名子女,還是低收入戶的廖小姐,生活更加坎坷,屋主賴小姐無奈的說:「補助4千,卻要求我去找更大間的房子,我怎麼有辦法?」
對此,市議員陳清龍就說:「政府相關部門應該以個案來考量,來協助他。」都發局住宅管理科長朱文彬:「在中央租屋補金的規定裡面,依照住宅法的規定,要到達一個基本的居住水準,6個人以上的規定是,平均每人最小居住面積必須達6.88平方公尺,我們的申請戶沒達到標準。」
由於賴姓婦人不符合中央規定的居住品質,導致補助不受理,但是賴姓婦人表示,要是住得起大房子,誰會願意擠在一起呢? 痛批中央政策和現實社會環境完全脫節。(整理:實習編輯張雅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