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台北報導
▲台北38歲羅姓女子多年前國考落榜,遭法律系同學留言嘲諷,記恨10年,留言辱罵對方「靠爸族律師、靠爸族大律師」。(圖/Pixabay)
已故導演齊柏林的兒子齊廷洹,日前到苗栗縣立圖書館演講,卻收到承辦人發送的「靠老爸的餘蔭就能吃一輩子」等訊息羞辱,讓「靠爸」話題引發探討。台北38歲羅姓女子多年前國考落榜,遭法律系同學留言嘲諷,因此記恨10年,直到對方當上律師,憤而留言報復怒嗆對方「靠爸族律師、靠爸族大律師」,事後挨告。羅女刪除留言,多次致歉,法院審理後,她依公然侮辱罪,處5000元罰金,得服勞役。
判決指出,羅女跟黃男曾是新北某私立大學法律系同學,羅女因多年前國家考試落榜,曾在臉書發文抒發落榜心情;遭同學留言嘲諷,當下氣到刪除好友。
此事經過10年,羅女仍心有不甘,在2023年7月31日在台北大安區住處,到黃男公開貼文留言,怒嗆「靠爸族律師、看吃屎還比較適合你、不敢惹你這個靠爸族大律師啊、高級的靠爸族、考上了就很囂張了」等文字。因貼文可供不特定多數人觀覽,嚴重侵害人格及社會名譽,因此,黃男關閉留言報警提告。
審理期間,羅女否認犯行,還說臉書留言的帳號,是針對他人暱稱,與本名有別,不會對本人產生不利影響,還說「靠爸族」現在是社會普遍用語,不具侮辱性。
法官綜觀羅女留言文意脈絡,無非是透過嘲弄對方事業、經濟成就並非憑其自身努力,而是靠父親給予財力及資源才達成,且對象為執業律師的社會地位,首重專業形象,留言可能會因此遭訕笑,甚至質疑專業能力。
此外關於「靠爸族」一說,法官認為,任何人都從父母所出,因不同家庭經濟、資源條件差異密切牽動將來發展,縱使事業有成人士也不敢說跟成就與父母家庭全無關係。
至於依賴父母親資源到何程度才算是負面羞辱意涵的「靠爸族」,恐見人見智,無法透過科學檢驗得出所謂「正確」答案。但羅女留言嘲弄、攻訐,無促進公共事務,且侵害他人名譽,已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之範圍,屬「公然侮辱」行為。
法官審酌,羅女因不滿多年前遭臉書遭對方留言,卻在10年前,公然羞辱對方,雖對方未和解,考量事後刪除留言,多次致歉,經審理,將他依公然侮辱罪,處5000元罰金,得服勞役,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