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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東區「連雲玥恒」建案遭誣指詐騙 整合人、律師共謀不法抗爭判刑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連雲玥恒」危老重建案位於台北市東區精華地段。(圖/翻攝自連雲建設官網)

▲「連雲玥恒」危老重建案位於台北市東區精華地段。(圖/翻攝自連雲建設官網)

知名建商連雲建設控訴,其曾獲2023年國家卓越建設獎榮譽的「連雲玥恒」危老重建案,遭整合人黃嫻靖及其委任律師陳振瑋以詐騙地主等不實言論,共謀不法抗爭。一審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宣判,認黃、陳2人嚴重毀損連雲建設名譽、信用,仍未見悔意也未有賠償,各判2人10月、7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法官認為連雲玥恒建案在選擇危老重建程序、容積獎勵、樓層數變更等三大方面,都是依據政府公告的法令辦理,也是建築師考量法規、結構等因素的專業判斷,連雲建設沒有詐騙地主。至於參與不法抗爭的地主因沒有相關專業背景,誤信黃嫻靖及陳振瑋的不正言論,因此判決地主無罪。

根據判決,連雲建設自2019年起,在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整合18筆土地進行危老重建,2023年3月間推出「連雲玥恒」建案。連雲建設提告指出,推動進行過程中,整合人黃嫻靖涉嫌為貪圖私利,迫使連雲建設分配更多合建利益,與委任律師陳振瑋共謀策劃在建案周邊以不實內容抗議,嚴重毀損連雲建設商譽及信用。

法官審理後認為,連雲玥恒建案因都市更新程序門檻較高,鑑於以往整合失敗,自始即依危老重建程序辦理,並未違反法律或契約規定。但黃嫻靖宣稱,建案如循都市更新程序有望獲得50%容積獎勵,是法定上限,但建案既未依都更程序申請報核,主管機關即無從審核,自不得憑空計算可獲得多少容積獎勵。

另都更及危老重建的相關法令修正均經政府公告,連雲建設不可能掩飾隱瞞;至於樓層數變更,連雲建設在地主說明會也確實向地主說明。黃嫻靖誣指連雲建設「詐欺欺壓地主」,顯屬不實;陳振瑋身為執業律師,未調查事實就配合散布不實言論,顯有誹謗及妨害信用之故意。

連雲建設則表示,「連雲玥恒」危老重建案位在台北市東區精華地段,當初遭不法抗爭時,成為社會關注焦點;之後獲得2023國家卓越建設獎的殊榮,顯示連雲團隊不怕走最難的路,秉持初心推動危老都更,以更高規格與品質興建連雲玥恒,這就是連雲建設的核心價值。

法官認為,黃、陳2人共謀策劃不法抗爭,讓少數地主誤信而參與;且2人犯後沒有悔意,也沒有賠償連雲建設,判處黃嫻靖有期徒刑10月,陳振瑋有期徒刑7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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